一)利润计算 例题:假设求是公司2007年实现利润总额125000元,其中“本年利润”借方余额1030804.09元,贷方余额1155804.09元。本年求是公司应缴纳所得税125000×33%=41250元。 借:所得税费用 41 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1 250 借:本年利润 41 250 贷:所得税费用 41 250 “本年利润”科目最终贷方余额1155804.09-1030804.09-41250=83750元。 借:本年利润 83 7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3 750 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平时月份无需做此分录,只需在年终做此分录调整即可。 (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利润进行的分配。 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利润分配的顺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这里的以前年度亏损不是指企业各年利润表中的利润,而是经税务机关汇算清缴调整后的利润,通常这两个利润是不一样的。企业的会计利润是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计算出来的利润,汇算清缴调整后的利润是按照税法要求计算的利润。 企业用本年利润科目弥补亏损不需要做会计分录进行调整。例如求是公司06年“本年利润”科目借方余额10000元,贷方余额5000元,则到年底企业亏损5000元。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 000 贷:本年利润 5 000 07年该公司“本年利润”科目,借方余额12000元,贷方余额20000元,则企业当年盈利8000元。 借:本年利润 8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 000 06年和07年两年利润相抵后,该公司“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实际为3000元。该企业07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000-5000=3000元。 假入在07年汇算清缴时经过对06年账务调整后该企业实际亏损为4000元。那么求是公司07年可供分配的利润应为8000-4000=4000元。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会计工作人员一定要明白税法和会计法是两个不同的法规,企业的账务处理是按照会计法规要求进行处理的,汇算清缴是按照税法要求对企业的账务处理进行的调整。其影响结果已通过补缴税款的形式实际调整了,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仍需按照会计法规的要求处理,只是在计算相关数据时税法有特别要求的应按照税法要求进行计算。 这里该公司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面余额仍为3000元,但是在计算弥补亏损时需按照税法认可的4000元进行调整。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 例题:假设求是公司以前年度未发生亏损,则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3750元。2007年求是公司应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为83750×10%=8375元。 经股东大会同意对企业提取3%的任意盈余公积金83750×3%=2512.50元。(实际工作中多数中小企业都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 375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 512.5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8 375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2 512.50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例题:经股东大会同意,企业将可供分配利润的35%分配给股东,共计金额83750×35%=29312.50元。股东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赵三29312.50×46%=13483.75元,李四29312.50×34%=9966.25元,王五29312.50×20%=5862.50元。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29 312.50 贷:应付股利 29 312.50 借:应付股利 29 312.50 贷:银行存款—**建设银行 29 312.50 4、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 2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 375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 512.50 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29 312.50 经过以上分配和结转后,求是公司“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最终余额为 83750-40200=43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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