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业内快讯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职称 会计实帐 会计电算化 会计继续教育
 
 
学校介绍 财税法规 求职招聘 高级会计师 考题专栏 网上课堂 中级电算化 常见问题解答
 
您现在的位置: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会计业内快讯
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明起审议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时间 2007年3月9日 】

信息来源:新华网 
 
  备受国内外关注的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于8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物权法起草工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已有13年之久。2002年12月,物权法草案作为民法草案的一编,与其他部分一起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定物权法的工作,将物权法草案排在整个民法立法进程中最优先的位置,先后进行了六次审议。一部法律草案先后审议了七次,创造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史上的新纪录。提请大会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予以平等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曾就此表示,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物权法草案规定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是由市场经济的特点决定的。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享有相同的权利、遵循相同的规则、承担相同的责任。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去年1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首次审议。

    目前,中国对内资、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税率。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明日开始审议的这一法律草案,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税率,统一后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草案还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实行鼓励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以及发展高新技术等以产业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为缓解新税法出台对部分老企业增加税负的影响,草案还规定新税法实施后在一定时期内将对老企业实行过渡优惠期安排。

    就企业所得税法通过实施是否会影响中国利用外资的问题,财政部有关官员不久前曾表示,国际经验表明,稳定的政治局面、发展良好的经济态势、广阔的市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商务配套和政府服务等,是吸引外资的主要因素,税收优惠只是一个方面,新税法的实施不会对吸引外资产生大的影响。

    8日,大会还将审议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来源:东方财贸
 
上一条:直通两会:费改税促建节能型社会
 
 
CopyRight 2006-2007 洛阳市东方财贸专修学校 版权所有 豫ICP备16018229号-2
涧西分校:涧西区上海市场步行街南头职工科技学院院内 电话:15194413157、64900082、63119179
西工分校:西工区百货大楼农行东侧天仁商务会馆五楼    电话:13837981368、65262818、6311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