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业内快讯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职称 会计实帐 会计电算化 会计继续教育
 
 
学校介绍 财税法规 求职招聘 高级会计师 考题专栏 网上课堂 中级电算化 常见问题解答
 
您现在的位置: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会计常见问题解答
请问发票验旧时限可不可以申请延
【时间 2009年11月9日 】

 

请问发票验旧时限可不可以申请延长?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文件规定:合理控制发票发售数量。对初次申请领购发票或者一年内有违章记录的纳税人,其领购发票的数量应控制在1个月使用量范围内;使用发票比较规范且无发票违章记录的纳税人,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的使用量;企业冠名发票的审批印制数量控制在不超过1年使用量范围内;对定期定额户应供应小面额发票,并及时根据使用情况调整供应量和纳税定额。
来源:东方财贸
 
上一条:初次领购地税发票有哪些资料需要准备?
下一条:企业要什么样的财务总监?
 
CopyRight 2006-2007 洛阳市东方财贸专修学校 版权所有 豫ICP备16018229号-2
涧西分校:涧西区上海市场步行街南头职工科技学院院内 电话:15194413157、64900082、63119179
西工分校:西工区百货大楼农行东侧天仁商务会馆五楼    电话:13837981368、65262818、6311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