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合格人员办证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豫人考函(2011)36号文件通知,2011年度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办理。请每名考试合格人员做好以下证书办理准备工作:
1、每名考试合格人员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采集室进行数码照相(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照相时间为2012年1月11日至13日。
2、每名考试合格人员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 三张照片(两张贴在“登记表”上,另一张背面写上单位,用曲别针别在表上)。表格可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考试中心”专区下载。
3、填写“登记表”时,统一将证书取得时间栏填上考试时间,证书号码栏不填;下面二个“审批意见”栏也填上级别、时间(时间统一填为2011年12月10日)。手续齐全后,由主管单位统一收集于2012年2月20日前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63119669)。
2011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