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局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从2005年起,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高级会计级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考并取得合格证(3年有效)方可参评。 一、 报名条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财政、税务、审计的专业人员,具备高师评审或破格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会计专业(含财税专业经济师、审计师)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后从事本专业的年限为:博士2年、硕士4年、本科5年;不具备学历者考取中级资格后从业5年,累计从业15年。具备破格条件的直接报名。 二、 考试时间:2006年9月4日上午8:30—12:00;考点设在郑州;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开卷笔答,复习资料报名时预订。 三、 报名方式:由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委局、大型企业财会部门将报名人员的报名表,近期黑白2.5cm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身份证、中级职称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破格人员的证明材料,汇总提交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四、 报名时间:2006年5月25日—6月10日 电话:63917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