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业内快讯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职称 会计实帐 会计电算化 会计继续教育
 
 
学校介绍 财税法规 求职招聘 高级会计师 考题专栏 网上课堂 中级电算化 常见问题解答
 
您现在的位置: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会计业内快讯
内外资企业税率统一为25% 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时间 2007年3月9日 】
 2007年3月8日上午9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听取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同志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 
  
     [金人庆]三、草案的主要内容。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草案体现了“四个统一”: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新税法)后,国务院将根据新税法制定实施条例,对有关规定做进一步细化,并与新税法同时实施。
 
   (一)税率。现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等,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因此,有必要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草案将新的税率确定为25%(草案第四条第一款)。主要考虑是:对内资企业要减轻税负,对外资企业也尽可能少增加税负,同时要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还要考虑国际上尤其是周边国家(地区)的税率水平。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我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草案规定的25%的税率,在国际上是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
来源:东方财贸
 
上一条: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下一条:直通两会:费改税促建节能型社会
 
CopyRight 2006-2007 洛阳市东方财贸专修学校 版权所有 豫ICP备16018229号-2
涧西分校:涧西区上海市场步行街南头职工科技学院院内 电话:15194413157、64900082、63119179
西工分校:西工区百货大楼农行东侧天仁商务会馆五楼    电话:13837981368、65262818、63119179